花议员林源富涉买票案逆转 二审改判当选有效

林源富涉入贿选案,二审改判当选有效,保住议员资格。(本报资料照片)

无党籍花莲县议员林源富,因父亲在县议员选举期间涉嫌买票,遭检方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花莲地院宣判当选无效,二审逆转,花莲高分院改判,将原判决废弃,判当选有效确定。第三选区落选头陈庆元递补无望。

林源富为花莲县议员第三选区候选人,其父为竞选团队主要成员,为让儿子寻求连任,选前提供现金让桩脚自行购买补品,形同贿选,林源富刑事虽未遭起诉,但检方提起民事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判林当选无效。经上诉花莲高分院,1月31日宣判。

花莲高分院改判的理由,主要是他的父亲林茂江的贿选行为,与林源富无关,而是他父亲个人行为。

花莲高分院庭长林信旭受访说,二审改判理由,林父于前年11月23日交付给邱姓友人1万元,法官经过取舍证据,认定是林父见邱身体不好,拿出私房钱1万元给邱买补品之用,邱再拿出其中8千元分给友人,也未提及林源富候选人身份或选举等语,且邱是自行且随机发钱,为邱个人行为。

此外,林父平日务农,但并非林源富竞选团队成员,林父虽在羁押中自白,但起诉前翻供,难认定林源富对于父亲疑似贿选的行为能够预见且尽监督之责;又本案并无任何买票名册可资佐证,作为进行贿选计划、策划活动或评估之依据,与普遍性或常态性贿选活动不合,改判林源富当选有效。

花莲县议员选举第三选区15人争9席次,林源富以第5高票3662票当选。林源富保住议员资格,同选区获2071票的落选头陈庆元递补无望,他已于日前退出时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