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收贿黑板写「100万」食药署官员护航药厂二审判刑
▲食药署前官员收贿。二审判刑。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卫福部食药署前副稽查员陈文雄,自2012年起,以可协助通过国际GMP标准鉴定为由,向人人化学、中生生技等9间制药厂索贿,甚至大喇喇的在黑板写「100万」索贿,总计收贿358万余元。一审将他判刑4年半,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4日改依7个「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4年,可上诉;并依泄密罪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5000元定谳。
陈男从2003年7月起,任职卫生署药物食品检验局稽查员,而卫福部改制后,续任食药署专任稽查员,负责稽查药厂是否符合药物优良制造准则等业务。而卫生署从2009年起就公告,各制药厂要从2015年起全面完成实施国际GMP标准(PIC/S GMP)评鉴,若不符合就不能生产,在改制卫福部后,政策不变,刚好也是陈男的业务范围。
判决指出,陈男因缺钱花用,利用政策漏洞,从2012年起,他就向人人制药、中生生技、新喜国际、派顿化学制药、渔人制药、德山制药、威力化学、光南制药及东洲化学等,共9家制药业者暗示,要求担任顾问,甚至在黑板写下「100万」,大喇喇的索取顾问费用。业者为免遭到刁难,先后交付「顾问费」共358万余元给陈男。
陈男收取顾问费后,预先通报自己或同事即将执行的机动性稽查讯息及重点,并在业者被稽查后所列的各项缺失,逐一指点具体改善方式,协助业者回复卫福部,以通过评鉴。卫福部接获检举指陈男涉弊,又发现涉案药厂对机动性查厂轻松应付,因此主动通报廉政署调查,廉政署也查获相关事实,交由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
陈男被捕后虽坦承收贿,但律师主张,他只是临时人员而无法定职权;即便收钱也是以自己的知识、经验指导,就像补习班老师指导收的补习费,并非贪污对价关系,不成立贪污罪。一审法院不采信,将他判刑4年半。案经上诉,高院24日也采信一审见解,将陈男判刑4年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