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过动症、暴食症用药 食药署增列二级药品

食药署今公告两项药品将分别增列为第二、三级药品。(图/达志示意图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20日公告修正管制药品分级品项,增列于美国FDA核准使用于治疗过动症暴食症的处方药离胺右旋安非他命(Lisdexamphetamine)为第二级管制药品,新兴滥用物质AB-CHMINACA为第三级管制药品,并加强流向管理,避免遭流用或滥用危害健康。

行政院于10月7日公告修正管制药品分级与品项,离胺右旋安非他命与AB-CHMINACA分别因具有滥用性与不具医疗用途因此修正药品分级。食药署公告资料显示,离胺右旋安非他命为安非他命类化学合成物质,属于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美国FDA核准用于治疗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及暴食症,惟安非他命类药品在国内属于「禁药」,因其具有滥用性,不当使用亦产生依赖性,为加强流向管理需要,将其增列为第二级管制药品。

AB-CHMINACA为类大麻活性物质,为仿照大麻活性成分-四氢大麻酚(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Δ9-THC)的结构利用化学合成方法制造,含有类大麻活性物质的草本混合物,在欧美日本有滥用情况,吸食时会产生类似大麻的精神活性反应。行政院已于8月10日增列为第三级毒品,由于AB-CHMINACA不具医疗用途,鉴于科学上使用需要,依照往例将其增列为第三级管制药品。

食药署提醒,自公告日起尚有留存上述管制药品之机构业者须依规定申请管制药品登记证,并每年申报一次管制药品每日收支结存情形;若要进行医药教育研究试验者,须事前向位福部提出管制药品申请;办理该等药品之输入、输出、制造、贩卖及购买等使用事宜,请遵照管制药品管理条例,以免违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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