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派遣工车内猥亵母女俩胸部、下体 还想塞200元了事

母女俩遭同一男猥亵。(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周姓男子认识了女派遣工阿花后,就叫对方把就读国小女儿带出门,但人上车后就对2女摸胸、下体猥亵,还想给200元了事,挨告后被依强制猥亵罪徒判刑4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有精神障碍的阿花4年前带着国小女儿台中市一家人力派遣公司工作,因此认识了派遣工周男,没想到对方却认为他们有机可乘,偷偷抄下写在公司黑板上的连络电话

周男后来打电话给阿花,说可以在母女俩出去吃饭,结果买完汉堡后回到车上,他就趁2人在吃时伸手抚摸女童私密处,遭到阿花制止「社工说不能这样」,他竟标骂回呛,更进一步抚摸阿花下体,还塞200元给对方,不过母女俩将钱丢下后仓皇逃离。

台中地院一审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对心智缺陷女子强制猥亵罪,判周男徒刑4年,但二审合议庭认为,周男犯行时车门未上锁,摸女童下体时手也未伸进裤内亦无「揉捏」动作,一审认定的犯罪行为与二审认定犯罪事实不同,因此改判4年,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