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碰胸下体无法「办事」 色庙公猥亵女信徒下场惨

桃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将罗姓色庙公判处有期徒刑6月。(蔡依珍摄)

罗姓庙公去年趁驾车搭载女信徒时伸狼爪,诓称「若不碰胸部、下体,没办法帮妳『办事』喔」,趁机袭胸又摸下体得逞,女信徒事后报警提告,桃园地院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将罗姓庙公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本案可上诉。

65岁罗姓庙公去年9月10日与驾车搭载女信徒处理事务,开车行经八德区新兴路时,突然对女信徒问说:「我可以碰妳的胸部及下体吗?」女子拒绝,庙公不断要求并诓称「不碰就没办法帮妳办事」而得逞,女信徒不甘受辱提告。

罗男警询时坦承犯行,却在检察官侦讯时翻供,否认袭胸,称只有摸到女信徒的内裤上缘。但女信徒母亲证称女儿事后打电话向她哭诉,事后也有睡眠障碍,经常掉泪,且当庭质问庙公,对方才吐实,庙公妻子也为此传Line讯息道歉。

桃园地院法官审酌罗姓庙公为逞一己私欲,漠视女信徒意愿强制猥亵,造成女子身心受创,应严厉谴责,但考量他犯后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因告诉人无意调解,未能达成调解或赔偿损害,另衡量被告无前科、长期从事公益,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