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醇黑心工研醋 食药署查2943厂商,累积下架5.4万KG

大醇黑心工研醋,食药署查2943厂商,累积下架5.4万KG。(图/新北市卫生局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大醇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将通路商退货之逾期产品重新混入新品再制成乌醋及豆瓣味噌并贩售,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食药署协同各县市卫生局至连锁餐饮、超商、超市及各大卖场稽查,截至9月16日14时止,各县市卫生局总计出动752人次,稽查2,943家次,共计下架产品54554.9公斤。

为保障大众食品消费权益食品业者消费者倘已购买疑涉违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食药署已责成各县市卫生局加强查核,倘查获疑涉违规产品仍于架上贩售,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3-300万元。

食药署强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依同法第44条处新台币6万-2亿元罚锾,违规产品依同法第52条没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