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管骗柜姐厂商逾1亿元 二审判决出炉

黄志峰被诉假冒电脑盘商,诓称有管道可低价买进3C产品,藉百货公司周年庆会推出消费满额赠礼券等活动,大赚刷卡折扣暴利,还提供利息向百货柜姐及亲友借得信用卡购买商品,诈骗逾1亿元。(本报资料照片)

前百货公司楼管的黄志峰,被诉假冒电脑盘商,或提供利息向百货柜姐及亲友借得信用卡购买商品,诈骗逾1亿元,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依诈欺等罪判刑22年,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对黄志峰犯行使伪造私文书罪部分改判2年2月,其他部分上诉驳回,维持22年刑期,未扣案之犯罪所得228万5000元没收,可上诉。

检方起诉曾担任百货公司楼管的黄志峰,熟悉百货公司周年庆时,会举办消费满额赠礼券活动,岁末时也会推出相同消费回馈「卡利 HIGH」活动。于是想购入转卖牟利,但黄本身没有资力,就向同事、朋友以提供利息方式借得信用卡,刷卡购买苹果电脑商品,转卖获利后过着豪奢生活,为出借信用卡的亲友按期缴帐单,还支付利息,所以亲友误认黄有信用,愿意继续出借信用卡。

因黄爱用精品生活豪奢又爱签注运动彩券,自2016年起入不敷出,造成2900万元亏损,黄于是对外冒充苹果电脑盘商、贸易商,甚至是军火商,诓称有通路可迅速销售高价的苹果电脑商品,吸引多名柜姐及亲友上当投资,纷纷出资或出借信用卡,让他进行大额消费。

黄志峰后来再以大额消费的方式,展现自己的财力,借此取信徐意腾等厂商,等取得厂商的信任后,便向厂商谈条件,要求让他先取货、后付款,或承诺让他先支付小额订金即可取货等方式,但等他取走高价商品后,随即避不见面,害厂商损失惨重,粗估他以类似的手法,共骗走1亿29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