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扣赌资少打1个0 东港警A走万元二审判决出炉
高雄高分院。(本报资料照)
屏东县东港警分局侦查队于前年惊传贪污案,鉴识小队林姓警员在制作赌博案扣押物品清单时,把查扣赌资少看一个零,因此将1万9000元看成1900元,林见状后起贪念,把自认为多出的1万7000元收为己有,仅退还100元放在办公室。一审屏东法院判林侵占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处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3年,案件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19日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4月间,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在东港镇查获一起赌博案,共查扣115万5500元,随后全案交由东港分局续办,当时由林姓警员制作扣押物品清单,但他却把林姓赌客1万9000元的赌资看成1900元,因此将清单总金额误载成113万8400元。同年10月18日,林要送赃物时,发现要缴纳的113万8400元比移送书记载的115万5500元少1万7100元,当下他竟认为有机可趁,直接在屏东地检署赃物库抽出自认为多出来的1万7000元、放进自己的包包占为己有,结果国库人员清点时发现是113万8500元,还把100元退还给林。
林回到分局后,仅把退还的100元连同缴款收据装入信封袋内放在办公桌内保管,其余1万7000元则侵占入己。直至今年4月26日,检察官发现移送书所载的查扣金额与缴纳国库的金额有出入,全案因此曝光。
事后,林坦承自白,并主动缴回包含放在办公桌的100元共1万7100元,案经检方侦结后,屏检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后,屏东地方法院处有期徒刑1年4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判决确定后一年内向公库支付5万元,及向执行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褫夺公权1年。
案件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19日宣判,维持原审判决刑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