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中带团五峰旗溯溪 1队员遭冲走身亡 教练二审判决出炉

5年前郭姓教练带领没有溯溪经验的12位民众,前往宜兰县礁溪乡五峰旗风景区上游得子口溪溯溪,但他无视大雨且伴有溪水混浊等暴涨前兆,导致洪姓男子遭突然暴涨的溪水冲走死亡(五峰旗风景区,本报资料照片)

5年前郭姓教练带领没有溯溪经验的12位民众,前往宜兰县礁溪乡五峰旗风景区上游得子口溪溯溪,但他无视大雨且伴有溪水混浊等暴涨前兆,导致洪姓男子遭突然暴涨的溪水冲走死亡,一审判刑10月,台湾高等法院依过失致死罪考量郭男达成调解,判刑10月,缓刑5年。可上诉。

具台湾休闲教育工作发展协会之中级溯溪教练资格的郭姓男子,2018年7月27日承办行销公司之溯溪活动,带领12名无溯溪经验之人员前往宜兰县礁溪乡得子口溪流域进行溯溪活动,并负责活动指挥调度。

当天溯溪活动进行至中午时,已有雨势不小之降雨,郭男却仍继续溯溪活动之瀑布跳潭行程,后来再次降雨,雨势加大且伴有潭(溪)水混浊等潭(溪)水暴涨之前兆,仍未停止跳潭活动,突然潭(溪)水暴涨,洪姓男子因未及撤退至安全区域,遭溪水冲走,受有全身多处钝性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认定郭男未注意因应环境及天候状况停止溯溪活动,即刻撤离至安全区域,导致被害人遭溪水冲走,受伤死亡,显有过失,但考量他与死者家属调解成立,对方也同意给予附条件之缓刑宣告,,因此判刑10月,宣告缓刑5年,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