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斯怀率「800壮士」闯立院 二审判决出炉

国民党立委吴斯怀(中),4年前与「800壮士」退伍军人到立法院前抗议,吴遭检方起诉煽惑他人犯罪,一审判吴斯怀无罪,检察官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判上诉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吴斯怀与「800壮士」退伍军人,4年前到立法院抗议,却与警方爆发冲突,吴遭检方起诉煽惑他人犯罪。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无罪,检方认为吴号令群众拉倒拒马,构成犯罪,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仍判决吴斯怀无罪。

2018年4月25日立法院举行军人年改公听会,检方指控,退将吴斯怀与抗争群众,拆除立院大铁门前的铁拒马,企图攻进立院,警方以人墙护住大门,警民爆发激烈冲突,造成多人受伤。

检方侦结后,将吴斯怀等13人分依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公务等罪起诉。北院审理时,吴斯怀等人主张,到立院抗议「行使的是抵抗权及公民不服从权」。他们的俸给因年改而锐减,财产权受侵害,才会进行抗议表达自己的诉求。

北院审理后认为,吴斯怀当时多次表示「不要动」、「不要伤害警察」,且说「要适时的阻挡好」、「两侧坚守,中央的往中间集中,警察让开」等。他只是在指挥现场民众如何集中、前进,并没有要求民众攻击警察。

北院表示,吴斯怀表达反对年金法案修法之意,陈抗缘由并非毫无所本,吴的用语没有煽惑、蛊惑群众去违法,没有违背公共利益,只在对公共事务做政治性的意见表达,不构成犯罪,判决无罪。

同案参与抗议被起诉的12人,其中魏志明、朱澄信等8人,北院认定他们对执勤警察使用暴力,依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勤务时施强暴罪,各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因朱男认罪,获宣告缓刑2年。另王宝芸等3人无罪;王伟明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