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股》帝宝专利案三审判决出炉 发回二审法院再议

对于三审判决结果,帝宝表示,公司相当重视智慧财产权,每年持续提拨5%营收在研发面向持续努力,系争产品在灯壳及底座的机构已进行回避设计,而本次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虽声称已就帝宝产品外观进行勘验,然并未实际践行相关程序,亦未给予帝宝辩论机会,有程序瑕疵错误,且依原二审判决比对帝宝产品究竟是否呈现「双瞳」的理由,可对应于帝宝工业所提出产品为「双瞳」的事证,故应再予以调查,因此,三审判决废弃原判决,发回台湾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

帝宝指出,将持续提出事实证明该专利无效、产品无侵权事实及违反公平交易法,除了维护帝宝本身对于产品的设计能力与投入之外,同时也持续为台湾售后维修(AM)产业发声。

因应新冠疫情、全球通膨及永续环保等议题,各国更加关注「维修权」(Right to Repair)议题,使消费者可取得维修服务或零件,以延长产品使用周期。针对AM市场,国际趋势开始朝向消费者权益方向调整,以美国为例,美国总统拜登亦签署行政命令,捍卫消费者的维修权,美国两党也正积极推动修法。

若外国车厂能随意挥军打击台湾AM产业总部与生产基地,透过判决禁止在台湾生产,台湾消费者在维修车辆的时候只能选择付出较高的费用选择原厂零件或是「杀肉件」,台湾消费者将无法选择优质台湾AM零件进行维修。帝宝指出,希望政府能更加重视台湾AM产业的永续发展,同时考虑到台湾市场消费者的权益,应尽速推动维修免责条款立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