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和平区长贪渎案 一审违《法院组织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前台中市和平区长林建堂2018年间利用前瞻计划补助自来水工程,由清洁队员谢震宇当白手套向6家厂商索贿589万元,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判林6年6月、谢5年3月不等。台中高分院20日宣判,以一审违反《法院组织法》规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前台中市和平区长林建堂2018年间利用前瞻计划补助自来水工程,由清洁队员谢震宇当白手套向6家厂商索贿共589万元,谢在侦办期间遭收押,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判林6年6月、谢5年3月不等。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罕见地以一审法官与裁定羁押法官为同一人,违反《法院组织法》规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林建堂在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期间担任台中市和平区第一届及第二届区长,常私下指派建设局约雇人员谢镇宇处理相关业务,经济部水利署核定「前瞻基础建设计划」,补助和平区2019年自来水改善计划共6案工程,于2018年间办理公开招标作业。

林因选举及公关费用欠下多笔债务,委由谢镇宇出面向6家得标厂商索取工程回扣款,设计监造厂商收15%、工程师做厂商收10%,共收回扣589万元。林同年11月间拿出回扣款300万元偿还土地买卖欠款,再拿20万、30万元偿还小额债务、个人公关费及选举花费等。此外,谢另涉泄密罪。

检方侦办期间曾以谢涉嫌重大,向台中地院声请羁押获准;案经台中地院审理后在2023年6月间依《贪污治罪条例》共7罪判林应执行徒刑6年6月、谢则5年3月至5年1月不等,另谢涉泄密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

案经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以合议庭在审理期间发现,一审法官与裁定羁押法官为同一人,依《法院组织法》规定,地方法院与高院分设刑事强制处分庭,承办该案法官,不得办理同案审判事务,基于被告诉讼人权,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台中地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