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办公室主任对2名女记者伸狼爪 二审判决出炉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前立委办公室张姓主任,2019年对2名女记者伸狼爪,他在KTV聚餐时袭胸摸臀,并将其中一人带回摩铁企图脱裤性侵,一审依强制猥亵罪2罪及强制性交罪将张男判刑7年,二审认定他性侵未遂,改依强制猥亵罪2罪及强制性交未罪刑4年6月。可上诉。

张男因工作关系认识2名女记者,他邀约对方参加2019年2月间之春酒餐会,她为与张男建立良好关系以利日后取得新闻素材,邀另一名女记者陪同参加,餐会结束后,张与2名女记者前往KTV续摊后,张男竟对2女强制猥亵。

后来其中一名女记者先行离开,另一名女记者考量张男有酒意,欲将他送回服务处办公室,途中张男要求计程车转往某汽车旅馆,她因不愿得罪张男而陪同办妥入住手续,张男却在房内企图性侵,二审将张男判刑4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