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昌吁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 教授:法律适用上无疑义
▲柯文昌近日因涉嫌内线交易遭最高法院判刑9年定谳。(图/翻摄自台湾好基金会网站)
有「创投教父」之称的普讯创投董事长柯文昌,因为绿点内线交易案,被最高法院依违反证交法判其有期徒刑9年定谳、并科罚金1亿元。对于判决结果,柯文昌表示会对所遭受的不公不义判决提起再审,并呼吁检察总长能就此案提起非常上诉。对此,不愿具名的铭传大学法律系教授指出,「这起案子值得重视,但法律适用上并没有任何疑义。」
这名教授表示,非常上诉需要刑事确定判决有违背法令之事由才能够提出,但「这次柯文昌案仅是一个事实认定的问题,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57-1条的构成要件来做处罚,原则上是没有错误,只是每个案件的事实要用到抽象构成要件,可能每个法官在利用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认知」,但仍然可以申请非常上诉,只是成立与否,他不敢预言,「但我个人判断上,机会并不大。」
教授也强调,这起案子确实值得重视,否则犯罪构成要件若是太严格的话,有时对企业界是会造成一些困扰,「并非说企业界不守法,但有时对于法律上的认知与在执法的实务上,会有一些差异」。他建议将来法官在衡量内线交易案件时,「可以征求一些学者、专家,或者是证管会等机构做一个鉴定,请他们判定是否恰当;而这些专业单位与学术单位可以本于客观的立场,能够提供法官一个良性的参考,否则若单凭法官一个人的认知,就会容易产生偏颇。」
回顾近年国内知名重大内线交易案,最后有罪定谳者并不多,柯文昌案是其中一例。2014年明基友达李焜耀被控内线交易,最后无罪确定,而茂矽前总经理胡洪九获悉重大亏损出脱持股案、力晶科技黄崇仁被控内线交易案,也都无罪确定;艺人小S老公许雅钧的胖达人内线案,被判一审无罪;前总统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台开内线案,则发回高院更四审。
至于和桐集团创办人陈武雄,在和鑫光电亏损财报出炉前大量卖股,被判2年6个月、并科罚金200万元;前全坤建设总经理李勇毅,因赶在公司公布大幅减资前出售持股,最后判9个月、并科罚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