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舞厅迫停业 酒店妹转战钓虾场
钓虾场内坐台小姐与张姓负责人违反防治控制疫情相关规定,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芦竹警方提供)
为防范新冠肺炎传播,中央宣布酒店、舞店小姐禁止坐台服务,然而,还是有业者不顾传染风险违反禁令,芦竹分局就查获有业者透过承租钓虾场方式继续营业,警方当场将小姐与负责人带回,业者将面临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今日(22)凌晨27分,芦竹分局查获桃园市芦竹区中正北路上某家钓虾场内,有客人找坐台小姐陪侍、陪酒,且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违反防疫规定已经触法。警方共查获店内有一名40岁徐姓服务生、35岁张姓负责人及三位坐台小姐,包括41岁林女、41岁吴女及27岁邱女,三名小姐与女负责人当场被带回警局。
芦竹分局将依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6条3款,违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防治控制疫情,将业者函送卫生局裁罚,可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
经了解,该钓虾场其实为桃园区某家KTV业者所承租,近期因受限于政府规定的防疫政策,转往不同场所营业,不含酒钱与包厢费,台费一小时为1000元,场内共有四包厢一外场,从每天晚上8:30营业至凌晨4点,已连续约一星期,不过还是被警方抓到。
业者这种借壳营业的手法,就是将原本场所内的业务转移到像是钓虾场、小吃店等场所,以避免全盘损失,只是如今恐也要面临违规罚锾。芦竹分局提醒民众与业者,请多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切勿以身试法。
实际致电给该钓虾场,该钓虾场对此不愿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