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黑心胡椒粉获判无罪 彰县卫生局批颠倒是非

彰化查获谊兴贸易公司涉卖工业级碳酸镁给食品加工业者,再制成「佛祖」等品牌胡椒粉。(本报资料照片/黄国峰摄)

彰化市的进兴行和进兴制粉,长期向台中市谊兴贸易公司采购非食品级且砷含量超标的工业用碳酸镁作为胡椒粉、蒸肉粉添加物,前年遭彰化地检署依违反食安法起诉,却获彰化地院判决无罪,法界人士对此认为法官刻意玩弄法条,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柏则直指法官颠倒因果、让食安破功。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表示,碳酸镁分成食品级和非食品级,两者初始制造时所要求的品质标准完全不一样,食品级是用来给人吃的,现在法官的解释,等于认定说用非食品级的添加物是不违法,根本是颠倒因果是非,这样以后所有的食安事件通通可以不用办了。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证实,无机砷对人类具有致癌性。长期暴露于砷的孩童可能导致智商较低。摄入无机砷可能导致罹患皮肤癌、肝癌、膀胱癌和肺癌的风险增加。有机砷化合物比起无机砷的型态其毒性较低。摄取砷化合物可能引起腹泻和肾脏伤害。

叶彦伯强调,非食品级碳酸镁可以用在痱子粉、滑石粉、除潮剂或其他特定用途,而非食品级则完全不须考虑是否残留杂质,制程中所有管线、原料的污染物都不用考虑。若要政府机关负起举证有害人体健康之责,因为其危害是一点一滴、经年累月的食用累积的,若时间还没到,绝对无法明确举证有危害健康的结果,有违食安管理原则,若依此逻辑已让食安破功,那过去塑化剂、油品案都不用办了。

法界人士则认为,102年爆发毒淀粉事件后,已针对食安法在修法,免去政府机关或消费者对业者产品危害人体健康的自行举证责任,但此一审判决结果等于是把食品添加物的危害举证责任再度丢回主管机关与消费者身上,对食安管理无异是大开倒车,且业者获刑事罪责无罪判决,也不利于不知情的下游厂商和消费者向业者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