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乌参泡工业冰醋酸 负责人更审仍有罪

台湾高等法院。(翻摄自Google Map)

全台最大海参供货商新北市「淦成」公司被控5年前进口廉价海参, 以工业冰醋酸浸泡脱灰再出口销往对岸一审判处淦成负责人朱德徒刑1年,但高院改判无罪,经最高法院撤销后,高院更一审维持审判决,判朱男1年徒刑。可上诉。

淦成负责人朱男被控将廉价海参浸泡在稀释过的工业用冰醋酸,把卖相差的海参脱灰,再以清水冲洗烘干,伪装成高价乌参价格翻 涨5倍,销往香港大陆不法获利540万多元,一审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将他判刑1年,他不服提上诉。

高院认为,工业用冰醋酸必未有毒,其与食品级冰醋酸的差别,只是业者有无向主管机关认证而己,本案查扣的工业用冰醋酸经鉴定并非有毒,无证据证明工业用冰醋酸对人体危害健康,将朱男改判无罪。检不服提上诉。

最高法院认定,工业用冰醋酸是腐蚀性物质极具危险性,且是工业使用不可用在食品,就算工业用冰醋酸最后稀释结果符合食品添加物冰醋酸规格,也与食安法规范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严格要求不符,因此撤销朱的无罪判决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