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出手!范冰冰逃税案有关单位、负责人「全部责处」
大陆女星范冰冰因「阴阳合约」事件接受调查,并且需罚款新台币约40亿,不然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中国国家税务局指定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冰冰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照规定进行责处。
根据《新华社》报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包含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等皆被点名。
▲范冰冰。(图/CFP)
范冰冰消失3个月后,于3日出面发表道歉声明,当中提到「在这段时间里,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她坦言长期以来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个人利益的关系,在电影《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约中出现「拆分合同」的逃税状况,深感愧疚,并且会筹措资金补缴税金和罚款。
新华社先前曾以「范冰冰案教育警示文艺影视从业者遵纪守法」为标题发文指,范冰冰案是大陆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对于个人与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其中针对拆分合同的行为开出的4倍罚款达到2.4亿人民币。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林永健说,必须正视影视业存在的偷逃税现象,「影视演员成了名,站在那儿就是成本,开口就有利润,出了名、得了利,还不依法纳税,不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影视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范冰冰的偷逃税行为也引发业内反思。
范冰冰一案问责完整名单: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