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科技企业孵化器 3年免增值税
为了鼓励创业创新,大陆财政部昨(5)日发布通知指出,自2019年~2021年,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育成中心)、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财政部对其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将免征增值税,为大陆创新产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大陆近期以培育中小型科技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发展重点方向,以促进大陆经济稳定增长。大陆财政部5日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推出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该通知显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将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再付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所谓「在孵对象」是指,经官方认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而「孵化服务」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路透指出,大陆国务院此前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强调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拓宽新创产业的融资管道。此外,大陆国家发改委也发布通知指出,今年大陆将改革增值税,以落实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显见大陆未来将继续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