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哲胜:课税机关应负举证责任 非纳税者负协力义务
▲昆山科技大学举办「法税真改革良心救台湾」系列论坛,财经、会计及法律相关系所学生与学者专家一同合影。(图/主办单位提供)
为唤醒公民赋税人权意识与凝聚法税改革共识,昆山科技大学商业管理学院、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台湾)、法税改革联盟与中华人权协会,在昆山科技大学联合举办「法税真改革良心救台湾」系列论坛,前台南市长许添财亲自与会。
过劳议题持续发酵,当前人民薪资收入却停滞17年,国家对民间征税如榨柳丁,年年超收千亿,滥税结果导致资方获利缩减而纷纷出走,经济萧条反映在劳工的薪资上,劳工过劳只为能糊口,国家滥税下的社会,青年世代已自称是绝望「厌世代」。
财团法人商业发展研究院董事长、前台南市长许添财指出,造成财政困难三大因素分别为:结构性财政赤字、民粹与官僚阻碍体制改革,国际竞争与国际化阻碍财税自主。要解决财政赤字需进行结构性的改革,而不是让公共建设与财政收支形成恶性循环,进而搞坏税制。根据统计资料显示,经济成长不及债务累积速度,财政持续恶化,大学毕业即失业,失业人口中大学毕业比例便占了4成,政府应多支出在鼓励研发创新、基础建设与教育。
国立中正大学法学院教授谢哲胜提到,从国内外房地产课税的乱象可看出,在位者与税务机关在课征人民的税时,往往忽略了宪法所保障人民的权利,他指出,租税正义便是赋税人权的核心,也是人权的一种保障。政府课税必须符合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需符合正当行政程序,他并强调「课税机关应负举证责任,而非任意课税后才要纳税者负协力义务。」
吕维凯律师表示,我国税务救济制度不健全,国税局开出税单,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后,又交由国税局「另为适法处分」,国税局任意再就同一事实开立税单,人民只能永无止尽因应税单进行救济诉讼,犹如吴刚伐桂没完没了,最后只好向税捐单位屈服、协商。他并指出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税务缠讼历经21年太极门的税务案,多次判决胜诉却还是由税捐稽征机关「另为适法处分」,并语重心长的说人一生的青春岁月有多少个2、30年能落在一个永无终局的争讼之中,赋税人权的问题值得我们好好重视。
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人权观察员周黛馨指出税务机关行政裁量权过大,不依法课税的滥权行为对个人、企业,和整体经济与竞争力影响甚深。
成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王俊逸认为,台湾贫富悬殊差距最重要的解决关键,就在税制改革,他呼吁一样身为「厌世代」的在场学生,不要活得又穷又忙又没方向,每个人都可以一同来推动法税改革,共同关注「法税改革联盟」网站,并在12月18、19日的「反财税黑手找回台湾的未来」活动,一起站上凯道,为自己及国家的未来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