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业回应 食安非房东应负责任
远百、大食代广场两强制险,承保责任是否扩及宝林茶室中毒案?产险业回应:食安非房东应负责任。图/本报资料照片
由于宝林茶室向国泰世纪产险投保的产品责任险已在2023年10月到期且未交保费,国泰产及新安东京产另承保远东百货及大食代广场的产品责任险及公共意外责任险,该保单承保责任范围是否扩及至宝林茶室,产险业者表示,保单法律效力尚待厘清中。
北市府要求二家产险公司在二日内回复,产险公会表示,因为牵涉到法律问题,仍待进一步厘清,主要因产品责任险及公共意外责任险都是属于强制险,出单之后,没有交保费是否无效或者要经过何种程序才能注销?有些细节都待讨论中。
至于国泰产险承保远东百货信义A13(大房东)的商业综合责任险,新安东京海上产险则承保大食代广场(二房东)的公共意外责任险,对于保单承保内容及责任归属问题,产险业者认为,因宝林茶室是牵涉到食安问题,非房东应该要负的责任;若是因建筑或设计不良致使客户伤亡,则会在承保范围。
餐饮业必投保产品责任险违者有罚责。根据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规定,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商业登记、公司登记、工厂登记、税籍登记或农产品初级加工场登记之食品产业,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委托他厂代工之产品供应者,均依法被强制要求必须投保「产品责任险」,让业者对进口或其制造之食品负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依法令要求最低保险金额为每一个人身体伤害100万元、每一事故身体伤害400万元,保险期间内累计最高理赔上限为1,000万元,若被保险人之需求,可再提高保险金额。食品业者如未依规定投保产品责任险,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三十八条」也规定未依规投保者得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