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设点交前 建商应负机械停车设备安检责任

消费者台中市府申诉,购买预售屋后进行公设点交时,发现大楼机械停车设备零件螺丝松脱、运作时出现异音市府消保会同都市发展局人员查证,发现机械停车位许可证照已逾期,要求建商负责完成安全检查,取得有效期限的机械停车设备许可证,再进行点交,以维护民众应有权益

法制局表示,依「建筑物机械停车设备设置及检查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在核发建筑物使用执照时,会一并办理竣工检查,检查通过再核发机械停车设备许可证,使用期限1年。

预售屋的机械停车设备即属于大楼的公共设施,建商于点交给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前,负有维护机械停车设备安全使用的义务

管委会于点交过程,应注意机械停车设备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如有逾期情形,应请建商负责完成安全检查,取得有效期限的机械停车设备许可证,再为点交。

法制局提醒,机械停车设备点交后改由管委会负责管理,每年应于使用期限届满30日内自行或委托维护保养的专业厂商,向主管建筑机关或其委托检查机构,申请安全检查,以维护停车设备的运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