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建设公司欠税3500万 女负责人管收

台南市东区某建设公司积欠营利事业所得税、劳工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等费用约3500万多元迟未缴清,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通知53岁的蔡姓女负责人(左)12日到案讯问后,经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准。(读者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东区1家建设公司积欠营利事业所得税、劳工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逾3500万多元迟未缴清,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通知53岁的蔡姓女负责人12日到案讯问后,由于她无法提出相关的金流证明,被执行官当场留置,随即移送台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下午裁准。

执行署台南分署指出,该建设公司积欠2020至2022年营所税、2021年营所税罚锾、2023年劳工保险费及劳工退休金费用,经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台南分署、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分别移送强制执行,积欠金额合计3535万3336元。

行政执行官林家禾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虽登记为廖男,但蔡女才是实际负责人。该公司2021及2022年的营业收入合计高达3亿6000多万元,应该可缴清欠税和欠款。

不过,该公司于2022年间曾多次从公司帐户汇款到蔡女的个人帐户,金额合计1600万元,但执行官讯问资金流向证明时,蔡女虽声称是公司偿还她的支付票款,却无法提出相关资料证明。

另外,建设公司还利用税款分期缴纳期间,于2023年将位于台南市新市区的土地,以900多万元出售给由蔡女丈夫担任负责人的另家公司。对此蔡女在讯问时表示,原地主将土地卖给建设公司,但因公司拿不出价金,转请他人帮忙,所以才会过户,但她并未提出相关资料证明。

昨天上午台南分署讯问蔡女后,认定符合「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当场依法留置蔡女,并立即移送台南地院声请管收,法官也在下午4点50分迅速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