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研讨会 陈忠五:靠不当取得财产运作的政党 没理由保障其存续
民进党政府以党条例动辄冻结各民间组织资产引发违宪疑虑,但8月28日大法官释字793号宣告党产条例合宪,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忠五今天更在党产会举办的研讨会宣称,靠不当取得财产运作的政党,没理由保障其存续。(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政府以党条例动辄冻结各民间组织资产引发违宪疑虑,但8月28日大法官释字793号宣告党产条例合宪,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忠五今天更在党产会举办的研讨会宣称,靠不当取得财产运作的政党,没理由保障其存续,他甚至间接指控北高行的法官当初声请释宪未必是真的基于法理上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虑,而是另有目的。
党产会于今日在台大举行研讨会,进一步探讨应如何追讨党产会认定的不当党产,会上首先邀请陈忠五演讲,他强悍的表示,本次释宪过程政党与附随组织声称被追讨财产会影响他们的生存权,但一个政党或附随组织如果靠不当取得的财产运作存续是不正当的,没有理由保障其存续。
而对于不当党产的定义,陈忠五主张,形式合法,实质不当的财产取得,仍属不当取得。
之后陈忠五指出,早先北高行法官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虑声请释宪时提出的理由,包括可能违反宪法保留,因为政党解散应由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追讨党产影响政党存续,形同解散政党,所以应作为宪法保留,由大法官审理。但他质疑,以如今的高修宪门槛,按照这种主张就不可能追讨党产了。
再来针对当初法官质疑用实质控制概念追讨民间组织财产,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陈忠五表示,现行法律到处充斥实质控制一词,如果都有疑虑,未来立法时是否也不能再用实质控制一词?北高行法官真的是本于确信违宪而声请解释吗?他意有所指的表示,有些法律人常喜欢基于特定目的胡乱使用法律概念,打模糊战混淆焦点。
此外陈忠五表示,本次法官解释在党产条例立法目的部分,着重在政党公平竞争,但真正该追讨党产的主要目的不是政党公平竞争而是转型正义,所以尽管很多民间组织看起来已不是政党附随组织,不影响政党公平竞争,但仍会被追讨财产。
陈忠五还说,既有私法救济手段在追讨不当党产上有其局限性,因为如果当初财产被国家侵夺的当事人没有意愿追究,或者外界不知道是谁,加上法律上消灭时效问题,难以用一般传统私法救济手段追回,但为了实践转型正义仍应将这些财产追回,所以需要特殊立法(党产条例)。
陈忠五建议应以「利益取除」、「财产回复」作为法理核心,以「对物不对人」、「针对财产不针对组织」为主轴的不当党产追讨制度,形塑具有台湾特色的财产转型正义。现阶段党产条例规范对财产权干预相对轻微,理论上任何人只要不当取得财产都应成为追讨对象,但实际上党产条例只限定部分对象,包括政党与附随组织,然而政党干部也可能取得不当财产,但若依照党产条例想针对这些个人讨党产却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