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拥387亿 党产会认定「不当取得财产」应移转为国有

▲妇联会主委雷倩。(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党产会19日召开第61次委员会议,认定妇联会拥有约387亿元的财产,为不当取得的财产,应移转国家所有,而此一处分象征我国透过立法及行政之实践,已经踏实地转型成为实质法治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党产会表示,国民党透过其执政优势地位,协助妇联会取得进口附征劳军款(简称「劳军捐」)等作为营运经费,以「进口结汇1美元、附征5角台币」的方式,强制全国缴纳此劳军捐长达30余年,本质上与税捐无异,却无任何法令依据。

党产会指出,国民党为确保劳军捐得以确实收缴,进一步召集省党部国防部总政治部警备总部进出口公会、相关行政部门及妇联会等,组成「党内协调性质会议,对外不公开」的「进出口外汇附劝劳军捐献协调小组」(简称「中央协调小组」),决议以不设上限的方式,推动各工商业附劝捐款等事宜

党产会提到,中央协调小组于50年至78年间,逐年将附征「劳军捐」分配给妇联会,前后一共召开74次分配会议,国民党借由执政优势推行「劳军捐制度」,向人民强制收取金钱,却未如实进入国库,而是直接分配给妇联会等单位使用,收支情况均无从考查,非但不符合民主法治的运作方式,甚至违反当时有效之统一捐募运动办法

党产会表示,扣除妇联会兴建军宅的支出后,估算妇联会所受有不当取得财产的「现存利益」,计有新台币465亿6,344万3,487.07元,但多数原始资料遭妇联会销毁,党产会就现有资料重估,认定妇联会387亿元为不当取得财产,应移转为国有。

党产会指出,妇联会于国民党39年来台后成立,在创会主委蒋宋美龄领导下,当时确实担荷照顾军眷任务,使前线将士无后顾之忧,对稳定军心士气贡献,如今台湾转型为民主法治国家,原本应归属于国家财产,即应依循法定程序归还为国家所有,使国家经由公开透明预算程序,妥善运用,继续造福国人

党产会强调,身为党产条例主管机关肩负将不当党产移转为国有的使命,要求妇联会返还387亿元的处分,象征我国透过立法及行政之实践,已经踏实地转型成为实质法治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对此,妇联会主委雷倩回应,「妇联会绝非国民党附随组织,并无不当取得财产」,若党产会执意以违宪违法手段将妇联会财产收归国有,「妇联会一定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