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亚洲第一有希望? CNN:台湾为同性婚姻铺好路!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亚洲首场同婚释宪案最终结果揭晓,民法不许同性别2人缔结婚姻关系实属违宪,立法院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倘若没在2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侣就可以直接依民法到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释宪结果引来各界高度关注,《CNN》报导指出,大法官释宪为台湾同性婚姻铺路,未来台湾很可能因此成为亚洲第一个允许同婚的地方

▲同婚释宪案结果出炉,大法官认定民法违宪。(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司法院大法官释宪结果指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2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意旨有违。

因此,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至于以何种形式达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属立法形成之范围。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2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2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CNN》表示,台湾同婚相关立法草案已经送进立法院里,虽然陷入僵局,但过去总统英文在2016大选前,就已经明确表达对同婚的支持,「面对爱,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力挺婚姻权益人人平等,要让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寻找爱与幸福。

眼见台湾同志权益将迈入下个里程碑,《CNN》点出,其实在亚洲其他地方,却有许多同志族群社会上临着越来越多的迫害,包括韩国印尼;至于日本,虽然同志族群未受到歧视,但同样也不承认同性婚姻,反观台湾当前的成果,显然已经更接近成为亚洲争取同志权益的第一名。

台湾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在2013年3月,和男伴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以不符《民法》规定为由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但他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的疑虑,因此声请释宪。

然而,身为户政主管机关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为关心同志权益,对相关婚姻法令是否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平等权等问题,同样也声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2017年3月24日召开宪法法庭,针对相关疑虑进行讨论,最终结果今天下午总算出炉,虽然结果不出意料,但公布结果的这一刻仍让挺同人士都相当振奋。

▼祁家威1986年出柜,站出来为同志发声,成为台湾投身同志运动的先驱。(图/记者林世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