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逆转胜 9.28亿元妇联会美龄楼须移转国有

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认定妇联社福基金会目前所在的「美龄楼」为不当财产,限期基金会将该不动产移转国有,妇联会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裁准移转国有部分停止执行,党产会抗告后,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无难于回复损害」情形,逆转驳回妇联会的声请。

今年5月11日党产会作成处分,认定登记为社福基金会所有的北市林森南路19号的「美龄楼」是国民党不当取得的财产,该建物房地公告现值约为9.28亿元,基金会应于处分书送达30日内,将该房产移转国有,妇联会、基金会不服提行政诉讼,并声请停止执行。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该房地价值约为9.28亿元,金额很大,若基金会未来胜诉,国家势必得负担巨额赔偿,且将衍生争讼致社会资源的无谓耗费,且该房地既然已推定为不当取得财产遭禁止处分,无脱产风险,裁准本案诉讼终结确定前,停止执行移转。

党产会提抗告后,最高行政法院认为,社福基金会将来获得本案诉讼胜诉判决确定,衡诸国家资力明显足以完全赔偿,并无难于回复损害之情,且基金会尚有流动资产及基金孳息收入可资运用,不至于业务停摆,无难于回复损害之情形,逆转驳回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