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美龄楼 30天内收归国有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林峰正11日宣布会议决议,妇联会过去捐赠妇联社福基金会新台币10.5亿元,用来向国民党购买土地兴建的「美龄楼」,属不当取得财产现存利益,妇联社福基金会应在处分书送达30天内,将美龄楼房地所有权移转国有。图为美龄楼。(郑任南摄)

产会委员会昨认定妇联社福基金会所在的「美龄楼」为不当党产,决议30天内收归国有。妇联社福基金会发声明强调,法院尚未判定妇联会是否为国民党附随组织,遭党产会没收的388亿元财产诉讼案也停审,事实厘清前,党产会急于夺取美龄楼,违背法律程序,基金会将提起行政诉讼。

购地盖房资金 被指来自妇联会

党产会去年提出调查报告指出,美龄楼前身为国民党「妇女之家」旧址。1956年时,国民党妇工会为筹建妇女之家,向国防部购得现址上的房屋;1968年,因原有房屋不敷使用,遂要求国防部将一旁青岛东路7号房地无偿借用。

到了1998年,妇联会捐6亿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向国民党买下兴建美龄楼所需土地;经取得土地后,妇联会又于2003年捐4.5亿给妇联社福基金会,建造地下3层、地面9层的美龄楼。

去年,党产会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其388亿元财产属不当取得,决议收归国有。去年下半年,党产会进一步认定美龄楼也属不当党产。

党产会主委林峰正昨指出,妇联社福基金会购置美龄楼的资金均来自妇联会,妇联会资产既已被认定为不当党产,因此,党产会委员会决议认定美龄楼也是不当党产。

林峰正表示,「美龄楼」所在土地面积为5百坪建筑总面积3千坪,土地公告现值6.8亿元,党产会要求处分书送达妇联会、妇联社福基金会后30日内就应将财产移转国有。

妇联会诉讼中 称处分不正当

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回应,美龄楼由基金会兴建,产权全属基金会,与妇联会不相牵涉,党产会的处分不具正当性

妇联会则强调,妇联会诉讼的进程应受宪法保护;党产会去年10月举行听证会,妇联会提出详细数字证明财产并非不当取得,捐赠美龄楼给基金会也一切合法,但党产会以莫须有罪名诬指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全案正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诉讼中;且妇联会388亿财产被没收的诉讼也停审中,党产会却急于夺取美龄楼,完全违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