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趁疫偷跑失败 美龄楼变国有喊卡

党产会认定妇联会现址美龄楼」是不当取得的财产限期移转国有,案经妇联会抗告北高行裁准停止执行。(郑任南摄)

党产会认定中华民国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现址「美龄楼」是不当取得的财产,限期将价值9.28亿元房地移转国有。案经妇联会紧急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妇联会的「美龄楼」如果移转国有,未来可能会产生难于回复的急迫情事,8日裁准在本案诉讼确定前停止执行。不过,美龄楼被认定为不当党产部分,则裁定驳回。本案可抗告。

无视同岛一命只剩傲慢

妇联会对裁定表示赞佩,痛批党产会在国内疫情急转直下时,紧急认定美龄楼是不当取得财产,执意「趁疫偷跑」,非但没有「同岛一命」的襟怀,反而显露出坐拥权力的傲慢。法院考量防疫优先,目前停止审理非急迫性案件,呼吁党产会不要提抗告,留给妇联会协助国家社会抗疫空间

妇联会会址最早位于国防部拨用的台北市长沙土地,交还国家后,另在林森南路19号现址兴建新大楼,2006年落成,占地约500坪,为纪念创会主任委员宋美龄女士而取名「美龄楼」,是妇联会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家。

党产会调查报告指出,美龄楼坐落土地最早属国防部,国民党工会为扩建妇女之家,商请国防部补助550万元购地,于1969年取得产权,1982年再吃下邻接土地,1999年以6亿元卖给「妇联社会福利基金会」。

北高行裁准停止执行

党产会2019年间认定妇联会是国民党附随组织,388亿财产是不当取得,决议收归国有,虽然该案仍在打行政诉讼,且已停止执行,党产会仍以基金会购地资金来源是妇联会为由,进一步认定美龄楼是不当党产,今年5月11日疫情开始吃紧期间,命基金会在6月10日前移转国有。

妇联会不服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认为,党产会认定美龄楼为不当取得财产的处分,对基金会财产权没有重大实质影响,这部分不会有难以回复损害的急迫情形,不符停止执行要件。移转国有部分,党产会可依党产条例相关规定移送强制执行,本案房地价值约9.28亿元,妇联会因此所受的损害,固然可用金钱赔偿,但基金会未来如果在本案诉讼胜诉,国家势必得负担巨额赔偿,并衍生不必要争讼,无谓耗费社会资源

北高行指出,美龄楼既然已被推定为不当取得财产,原则上禁止处分,党产会也可嘱托登记机关办理限制登记,且基金会为公益性质财团法人,依其章程及财团法人法规定,也不能任意处分房地或设定负担,没有脱产风险,在执行移转国有,有造成难以回复损害情况下,裁准移转国有部分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