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党部大楼卖了遭党产会追征11亿余元 国民党提告败诉

国民党已卖出的旧党部大楼,经党产会认定不当党产追征11亿余元,国民党提告停止执行败诉。(图/ETtoday新闻云)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北市中山南路11号的国民党旧党部大楼(现为张荣发基金会大楼),党产会认定为不当党产,却因产权转手无法讨回,决议向国民党追征11亿余元,国民党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7日,判国民党败诉。

法院认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自1967年起,签订契约将大楼借用为办公厅,1971年期满后未再续借,直到1983年才另签租约,并于1990年买下大楼,直到2006年再以23亿卖给张荣发基金会,国民党取得大楼产权的过程,从刚开始借用、后来承租、最后买下,有许多地方不符行为时的国有财产法。

即使表面形式合法,也违反了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而将国有财产转为党产的做法,更是与自由民主宪政价值不符,经计算后,认定党产会追征11亿3972万9956元合理,判国民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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