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追征国民党7亿多元 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国民党已拆除、位于台北市爱国东路的大楼遭党产委员会认定,是不当取得的党产,处分对国民党追征7亿8275万多元,国民党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追征房地价额造成国民党难于回复的急迫损害,裁定停止执行。
党产会为了厘清国民党所有的北市中正区爱国东路100号、102号大楼(已拆除灭失),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属不当取得财产,2018年6月26日举行听证后,在去年5月14日作成处分,认定该房地是不当取得的财产,并追征7亿多元。
国民党不服党产会的处分,提起行政诉讼并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政法院认为,党产会关于确认房地属不当取得财产部分的执行,不致对国民党造成难于回复的急迫损害,此部分不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裁定驳回。
追征7亿多元部分,合议庭认为,追征金颇巨,党产会得据此为执行名义而依法移送强制执行,国民党遭变价处分予他人的财产将无从或难于回复,而仅得于日后以金钱予以赔偿,且经利益权衡后,停止该部分的执行,对公益尚无重大影响,因此裁定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