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踢铁板 救总会资产移转国有 法院裁准停止执行

党产会。(中时资料照)

党产会认定中华救助总会国民党附随组织,限期将9亿元移转国有,救总会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图)21日部分裁准。(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认定中华救助总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其13亿元财产,并限期将9亿元移转国有。救总会不服提告,并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1)日裁定移转国有部分准许停止执行,可抗告

党产会2020年9月22日认定救总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并于今年3月23日再作成处分,要求救总会30天内将9亿余元的财产移转国有,救总会不服提告并声请停止执行,主张救总会是早年政府拜托民间成立的组织,现从事新住民社会救助,非附随组织,且获政府补助远低于支出,财产遭冻结后活动被迫停止,恐面临倒闭,影响巨大。

北高行认为,本案诉讼判决认定原处分违法确定后,冻结财产的效力即消灭,并无不能回复情形,且救总会仍有其他财产可运用,不符停止执行的要件;限期移转国有部分,其中6164万余元金钱部分金额当非巨大,未来回复原状也不必经过换价点数财产等程序,赔偿计算也不困难,不致耗费社会资源,也不符停止执行的要件。

不过,限期移转国有另有估值高达8亿352万元的部分,若不停止执行,财产法律关系将发生变动,相形复杂,未来救总会若胜诉恐需变价赔偿,损害赔偿计算困难性甚高,足以造成国家负担过重的金钱支出,或衍生耗费社会资源之不必要争讼

考量国家设立特种基金暂收保管制度尚未建立,且依党条例规定,该等财产已受到限制,若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党产会同意,不得自由处分,足以确保党产会胜诉后能够追征,停止执行对公益无重大影响,故此部分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