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小三回家!毁1年婚姻 外遇夫想讨「200万聘金」法官给难看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LibreStock)

记者周亭玮综合报导

一名潘姓男子结婚才1年多,便萌生离婚的念头,但在夫妻俩未达共识前,竟带小三回家激战,让太太愤而诉离及提告妨害家庭潘男离婚后,要求前妻归还买房时,向其父母借贷的200万元;不过女方反驳,双方家长皆拿出200万协助,作为聘金及嫁妆。而法院一、二审都判潘败诉。

判决书指出,2015年3月期间,潘男与妻子登记结婚,没想到婚姻才维持1年多,就出现裂痕,还被抓包带小三回家通奸。在台北地院调解下,两人于2017年6月合意离婚。

潘男事后不甘心声称前妻为了购买新北市的一间房子,向他借款200万元,由于当时两人为情侣关系,他跟父母开口借200万后,并于2014年1月间汇入房地履约保证帐户;不过离婚时,妻子却拒绝返还,还称那些钱是「聘金」,让他无法接受,进一步依消费借贷契约法律关系,要求对方把钱吐出来。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视觉中国CFP)

不过前妻则说,2014年间和男方已论及婚嫁,为了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子,双方父母都拿出200万,她母亲甚至额外借了300万给他们;另外,潘父在提亲时,表明愿将200万当成聘金,而她父母也愿意将那200万作为嫁妆,于是否认「借钱」这一说法。

法官发现在调解离婚时,协议书就载明,房屋为婚前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为男女「各出资200万元」购买,因此无从证明其借贷关系。而高院认为,潘男未能举证,也没有理由要前妻还钱,故驳回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