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女儿没一个亲生的! 浙江男离婚后验DNA结果超悲催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浙江一名男子女友在一起第二年就当了爹,后来两人登记结婚,妻子又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本该是幸福的一家五口,但他一直听朋友说妻子有「小王」,也开始觉得女儿不像自己,经过质问,妻子坦承与前男友暗中往来,两人争吵、离婚,而他带3个女儿去做亲子鉴定,没想到都不是他亲生的。

▲浙江一名男子接连戴绿帽,3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不少网友直呼「悲催」、「被雷劈都没这么准」。上图为示意图。(图/取自微博)

根据《中国宁波网》报导,上述男子小甄来自广东,5年前透过朋友聚会认识比他小2岁的温州女子小羽(化名),两人很快就同居;第二年,小羽生下一名女儿,小甄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中。

2012年11月,小甄与小羽登记结婚;2013年3月,小羽又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本该是幸福的一家五口,但小甄从朋友那里听说,妻子在外面有第三者,他也开始怀疑妻子,甚至觉得大女儿不像自己。

经过质问,小羽坦承与前男友暗中往来,小甄非常生气,自此之后,两人经常发生争执。2013年6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

虽然婚姻结束,但小甄仍心存希望,想确认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骨肉。2014年5月,他带着3个女儿到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比对,结果却发现没有一个孩子与自己有血缘关系。

「我这不是白白地为别人养了3个孩子,白白地付出了金钱精力感情吗?」小甄一状告法院,要求小羽赔偿抚养费6000元(人民币,下同)及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日前判决,被告原告隐瞒了女儿非亲生的事实,违背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实的义务;被告与他人生育孩子,也违法公德良俗,并致使原告把3个孩子当成亲生进行抚养,在物质以及精神上都予以付出,应认定被告的不忠实行为侵害原告的人格尊严,应返还原告为抚养3个孩子所花费用,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精神损害。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抚养费6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