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女儿2个是别人的… DNA揪出人妻《麦迪逊之桥》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陈姓男子发现女儿长得愈来愈不像他,透过台大医院DNA鉴定出二女儿三女儿与他都没有血缘关系,陈妻坦承小孩是跟别人生的,但「生父不能说」;台北地院判陈妻2次通奸罪,应执行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

判决指出,陈男妻子民国91年8 月12日结婚,2人育有3女,陈妻于97年间某日与100年间某日,分别在不详地点与人发生性行为并受孕,先后于98年、101年产下次女及三女。

随着女儿渐长,陈男发现女儿长相与自己完全不像,于103年底带全家到台大医院进行亲子血缘鉴定,隔年1月台大医院血缘鉴定报告出炉,确认次女及三女均与陈男无血缘关系。

陈妻坦承通奸,但拒绝透露小孩生父;辩护人则举原住民少女眷村老人婚姻电影麦迪逊之桥情节为例,提及陈男有中度智能障碍、恐无法被告爱情交流等情,主张2人之婚姻并非建立在正常的基础上,请求从轻量刑

法官认为,被告选择与陈男结婚,就应该履行夫妻间忠诚义务,虽然有追求自身爱情之自由,但不能以违反婚姻制度方式建筑在他人之痛苦上;审酌陈妻婚后就扛起家务、照顾丈夫家人,且没有前科,因此轻判4月。

另外,陈男怀疑2个女儿生父是妻子的三姊夫并提告,由于对方拒验DNA,法官认为无法证明2人有染,因此判三姊夫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