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30几个才挑上她」 智障男当街拉女解欲火

▲患有轻度智障男子因为一时性欲高涨,竟当街拉人进屋内意图性侵。(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患有轻度智障的张姓男子,因为一时性欲高涨,竟然在家门外随机将一名20岁女子拖进屋内试图性侵,在法庭审理中,张男还说「已经看了30几个了,觉得她很漂亮所以选上她」。法官考量他受限于智能障碍,理解及判断力较弱,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1年10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张男在2013年8月29日下午近3点时,见家中没有其他人在,一时想发泄性欲,竟将独自路过自家门前的20岁女子拖进屋内,不顾对方大声呼救、反抗,将她压制地上后,撕扯衣物意图性侵。

女子一边哭喊一边挣扎,好不容易挣脱张男后,随即赤脚逃离现场。附近邻居听到呼救声响出来查看,发现女子衣衫不整的不断哭泣,也上前帮忙阻止张男逃逸,并报警处理。

张男在接受讯问时坦承意图性侵,表示他从家里往外看,「已经看了30几个了,看到她(被害人)觉得很漂亮就选上她」,还说「因为没有办法用买的、用嫖的,所以只好用强的」,并指出因为女子不断咬他的手和脖子,「抓不住才让她逃跑了」。

张男的辩护律师提出,张男曾因为精神疾病医院就诊,试图以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已丧失辨识行为能力为由帮他脱罪。法院根据鉴定结果认为,张男事后对犯案过程动机方式和未遂等情节都能清楚交代,显示辨识自己行为违法的能力并未丧失。

但法官仍考量张男受限于智能障碍,对于一般情境的理解及判断力较弱,冲动反应多却难以自我控制,给予张男减刑,最后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1年10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