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打害运将跳10公尺驳坎摔死 检方认定不算杀人罪

计程车运将被追打到无处可逃,跳下10公尺高的驳坎摔死,但检方认定嫌犯杀人动机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55岁的计程车司机林晋广投资积欠友人100万元引杀机,遭杨承翰歹徒脱光衣服殴打,囚禁在新北市新店山区铁皮屋,他趁机逃出时被发现,不得已跳下10公尺高的驳坎当场摔死,警方依杀人等罪将杨嫌等人送办,但检方认为杨嫌等人没有杀人动机,仅以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的妨害自由致死罪起诉,引起舆论挞伐。

据了解,17年前林晋广和友人李植庆合作投资怪手买卖,李非常在意他欠100万元不还,于是在2012年11月委托33岁的杨承翰、33岁的张瑞峰和32岁的郑诗诠等人向林讨债,剥光林晋广全身衣物殴打凌虐,囚禁在新店山区的铁皮屋。林趁机逃跑,不料被发现追打,他无路可逃,被迫跳下10公尺高的驳坎活活摔死,警方依杀人等罪将杨嫌等人送办,但检方认定杨嫌等人没有杀人犯意和动机,仅以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的妨害自由致死罪起诉。

台北地检署表示,以私行拘禁致死罪起诉没有问题;林晋广的女儿无法接受,质疑检察官判决不公律师表示,私行拘禁致死通常是在特定场所被虐致死,但林已逃出拘禁场所,且杨嫌等人预见林跳下驳坎可能致死,仍追赶逼他无处可逃跳下,已构成未故意杀人罪或间接故意杀人罪,检方的认定确实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