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南京东飙车屁孩撞死3人 「不算杀人」依公共危险致死等罪起诉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发生在10月12日,台北市南京东路竞速飙车造成3死惨剧,21岁驾驶谢亚轩被以杀人、公共危险等罪声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原以15万元交保、限制住居,最后谢男觅保无着改羁押。台北地检署侦结,将谢男依过妨害公众往来安全、公共危险等罪起诉。与谢男一同飙车的友人黄佑呈也同样起诉。

▲谢亚轩原以15万元交保,但亲友没人替他办保,至今还羁押在看守所。(图/资料照/记者柳名耕摄)

本文于11:42更新

谢亚轩被检察官声押的理由共有2大罪名,涉犯《刑法》第185条第2项,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人于死罪,以及第271条不确定杀人故意。但法官认为,虽然造成被害人死亡,但因谢男与被害人并不相识,难以认定有「故意」杀人的理由与动机

检警根据的理由有4大项,包括时间地点速度无照驾驶。2人的竞速造成3条宝贵人命无端丧失,而按种种事证,显见2人皆以相当高速行驶,但时间是在下班尖峰时间,该路段本就是人潮车潮壅挤处,可预见若发生意外,恐造成重大伤亡。但争议点在于黄男部分,没有撞死人何来杀人,又杀人需有动机、理由,若非故意,恐难以杀人罪认定。

重点是,谢亚轩是向友人租的车子,修车厂老板曾告诫他,车速不要太快,否则会失控,因为车子有问题,但谢男依旧不理会,与黄男在南京东路上竞速狂飙。黄男为闪避公车专用道缝隙超车,谢男也想如法炮制却发生不幸。

12日晚间6点30分,2人皆遭到声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晚间9点30分开庭,10点裁定黄佑呈10万元交保候传,并限制住居,随后裁定谢亚轩15万元交保,同样限制住居,但因谢男觅保无着,改以羁押不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