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与本府对抗! 台电不肯付10亿回馈金 苗栗县怒呛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电将花915亿元扩建苗栗通霄电厂县府因而要求其支付10亿回馈金,但台电只肯付约1.4亿,而且有关该案,台电也仅派相关人员跟县府说明2次后,就把案子送往中央,气得苗栗县府在日前给内政部公文上写道台电「明显与本府对抗」等字眼,近来在网路引发一阵讨论。

▼苗栗通霄电厂扩建案,引发地方与台电的角力。(图/翻摄自台电官网)苗栗县政府这份于5月24日发函至内政部的公文提到,对照该县乡亲所受到扩建电厂的影响,他们仅向台电要求10亿回馈金,应该不为过;而台电只愿意付1.4亿,甚至还将该案跳过县府核准就送到中央,是「明显与本府对抗」。

另外,公文里也指出,要是在回馈地方的确切内容没明确结论前,这个案子适用于建筑法第98条规定,被认为是特种建筑物而由中央审查,之后要是通霄电厂的更新扩建计划有涉及相关审查事件,一切都该由中央负责,「本府无法协助配合,且本府势必发动抗争,才对得起56万乡亲。」

苗栗县此举,引发外界质疑,有人就直指此举有如抽「县长税」,因为索取回馈金于法无据,县长刘政鸿(如下图资料照片东森新闻提供)对此回复,该县县民那么多年牺牲在电厂导致的环境污染下,难道又有法源依据吗?他更强烈表示,要是台电不给10亿回馈金的话,就别想扩厂。刘政鸿指出,若是收到这10亿,未来8亿会使用于通霄和苑里的地方建设,2亿则使用于全苗栗县的电力建设。

台电对此则表示,其实通霄电厂并不是特例,而是所有的电厂都会要申请成特种建筑物;况且除了跟发电设施有关的建物能够申请成特种建筑物,其他建物的建照和使照依旧得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绝对不会是要和地方政府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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