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通过 新竹市打造阳光绿能城

新竹市努力朝着成为阳光绿能城市目标迈进。

新竹振道记者 万世琏 /新竹报导

《新竹市市管公有房地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管理办法》,今于新竹市议会第9届第8次临时会议三读通过,未来新竹市政府将采公开招标方式将市管公有房地出租,105年起逐步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全面推动本市阳光绿能城市。

太阳光电发展各县市首重推动绿能政策,新竹市政府现已成立太阳光电推动小组策划本市太阳光电相关政策,并配合中央部会推动。《新竹市市管公有房地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管理办法》通过,有助于市府管辖的公有房地闲置空间做更有效利用,希望借由公部门率先做起,推动再生能源政策,尽速邀请相关太阳光电业主,积极启动说明会及辅导机制,透过市府广设太阳光电的示范效应,吸引市民民间企业投入利用太阳光电系统发电,帮助有心推广绿能的业者克服困难,共创能源永续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城市。

新竹市产发处表示,本市建筑物设施太阳光电部分工务处已拟订《新竹市既有建筑物屋顶设置太阳光电设施办法》草案,明订建筑物屋顶设置太阳光电设施,于符合规定条件下,得免计入屋顶突出物面积及建筑物高度教育处未来也将配合推动本市各级学校利用校园空间设置太阳光电系统,并规划及辅导本市各级学校太阳能源教育宣导,设置示范观摩校园,积极落实阳光绿能校园的目标。

新竹市产发处强调,今年将提供本市市管公有房舍及校园约43处,总面积约92,000平方公尺,经各机关及学校同意施设后,再辨理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作业,目标设置量达10MW以上,活化公有房地闲置空间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推展全民发电行动,加速带动本市绿能建设量,预计每年以20﹪以上的成长率持续增加绿能建设量,并落实节能减碳配套措施,为本市发展绿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