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没行房…妻离婚后秒产子! 男「绿到喷汁」怒求偿150万
▲闻男与林女已经长达1年未行房,不料离婚不久后,妻子竟然就怀孕产下一子。(图/CFP)
一年没有性生活还可以怀孕!台北市闻姓男子与林女婚后感情不睦,2人长达1年未行房,怎料双方协议离婚后没有多久,前妻竟然就怀孕产子,闻男闻讯后惊觉不对,推算林女受孕期间竟是在2人离婚之前,愤而一状告上法院,求偿150万元。士林地院审酌林女每月收入不高,裁判赔偿金额30万元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指出,闻男与林女在民国83年结婚,2人婚后育有3名子女,一开始家庭气氛融洽,但之后却因2人个性不合、夫妻俩渐行渐远,竟长达一年没有性生活,最后于103年协议离婚。
但在离婚后没多久,闻男就发现前妻竟然怀孕产下一子,回想2人最后的婚姻时光,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发现妻子在外偷吃,闻男瞬间绿光罩顶,惊怒交集之下愤而一状告上法院,认为自己配偶权遭到侵犯,怒求偿新台币150万元精神抚慰金。
检方调查发现,林女在离婚前夕认识周男,2人因相谈甚欢,很快地就坠入爱河;期间林女不顾与闻男婚姻关系还未结束,于103年9月间在台北火车站附近旅馆开房间,接连发生4次性行为,最后还因未戴保险套而怀孕生子。
对此,林女出庭时也未否认犯行,但反控闻男先前对家庭根本毫无付出,根本就没有理由请求150万元赔偿;加上现在她又与母亲经营面摊小生意,收入不稳定,也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精神抚慰金。
士林地院法官衡量双方财力,发现闻男目前为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每月平均收入高达5万元,且名下又有房屋、土地、汽车等资产;而林女每月收入仅2万余元。法官认为闻男求偿150万元确实过高,判决林女应赔偿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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