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砍母37刀梁男无罪 桃市卫生局下午到台北接人

桃园梁男将母断头还丢下楼,二审判决无罪。(中时资料照)

前年梁崇铭晚上吸毒后因精神不济,拿开山刀、菜刀西瓜刀猛砍67岁的母亲,接着将砍下的头丢到楼下。尔后邻居在社区中庭看到人头后随即报警一审时遭判无期徒刑,高院20日宣判,梁崇铭因吸毒无行为辨识能力改判无罪,并责付桃园市卫生局

一审认为,梁崇铭砍杀生母手段极凶残,且自国中时就有偏差行为,又曾涉及诈欺、恐吓等案。由于适用于刑法19条「精神障碍」减刑,桃院依杀直系血亲亲属罪判梁崇铭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高院二审时,委请台大医院对梁崇铭鉴定,同时根据桃园疗养院法医研究所单位的鉴定报告,认定梁崇铭行为时的辨识能力受到毒品影响合议庭认为他因吸毒失去行为辨识能力,故改判无罪,并责付桃园市政府卫生局。

卫生局回应,将连同相关局处20日一同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将梁崇铭接回,并先将梁崇铭送至卫生医疗院所接受专业的医疗评估,后续再依状况做妥适处理。

对于转介精神个案流程,卫生局副局长陈丽娟表示,会派员按卫生福利部精神个案收案标准,评估个案之诊断码及其精神状态是否符合收案,如果符合将由公卫护理师收案管理,将会依据该个案的级数进行关怀访视,建立关系并依个案状况提供妥适之照护。例如提升个案病识感、稳定就医及规则服药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源之连结等等,使个案得以获得合适之相关精神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