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刀弑母无罪关键曝!逆伦嫌抛头颅高喊「共产党万岁」 警局下跪向男警求婚

记者吴铭峰、庄智胜/台北报导

桃园中坜2018年10月发生37刀杀母剁头血案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当天33岁的梁嫌因吸食毒品失控,陷入「无意识状态」,才会杀死母亲,因此逆转判决梁嫌无罪,引起社会舆论哗然。今完整判决出炉,二审法官会认为梁嫌当下丧失行为辨识能力还有一关键因素,就是梁嫌在弑母后多次情绪激昂高喊不知所谓的言语;现场员警证称,当时听到梁嫌大喊「共产党万岁」,甚至还一度要向现场男警求婚。

判决书内容指出,梁嫌当天因施打多种毒品造成精神紊乱,完全丧失行为辨识能力,遂于住处开山刀猛力朝着母亲狠砍37刀,造成母亲左臂有14道刀伤、左手掌断肢、头部10道切痕头颈部第一、二颈椎身体第三颈椎分离、双手另有12道刀伤,胸腹部也有多处浅层刀伤;在剁下母亲头颅后,梁嫌还自12楼高处抛下,邻居目睹后当场吓得报警。

▲梁嫌在杀母剁头后,将母亲血头颅自12楼住处抛下社区中庭。(图/记者陈雕文摄)

全案经上诉二审,梁嫌出庭时辩称自己是毒瘾发作才会杀母,更称忘记杀人过程。现场员警也证称,当天抵达住处时梁嫌拒绝开门,还在屋内语无伦次大喊,「各位大哥谢谢、谢谢……,不要、不要,X你X鸡X!」甚至高呼「共产党万岁」、「大吉大利,我爱吃鸡」、「我爱吃鸡、更爱打手枪」、「派出所搬家了,我知道啦」、「想毁掉我记忆喔」、「我好久没睡喔!」

现场员警一度误以为梁嫌在开直播,直到破门而入现场员警将梁嫌压制逮捕时,他的情绪仍相当激昂,疾呼「大哥啊,谢谢」、「救我啊、救我啊」、「我是神经病、我是神经病」、「现在去台中喔?真的在台中啦?」甚至当梁嫌被逮回警局时,还一度下跪向一名尤姓男警求婚。尤警指出,梁嫌遭带回分局后,精神状况时正常、时不正常,口中念念有辞,提到自己在向一个人求婚,「好像把我误认为她,一直跪向我,讲一些求婚的东西,我听不太懂!」

员警证称,梁嫌在分局内嘴巴仍然不停碎念,但完全无法理解他在说什么,晚上梁嫌也不睡,精神一直很亢奋,甚至还把厕所门都撞坏,直到上了很多副手铐脚铐后,才终于将他固定好;翌日制作笔录时,梁嫌稍稍可以正常回答问题,但问及是否认识死者时,梁嫌又称「不认识」,随后又陷入精神亢奋状态,持续自言自语。

▲警方到场破门逮人时,梁嫌精神亢奋、语无伦次。(资料照/记者沈继昌翻摄)

另名范姓证人也称,梁嫌在被押2、3天后,曾前往探视,当时梁嫌神智状态似乎不太好,说话也只会简单回答「嗯、好」,当问他为何要杀母亲时,梁嫌则称「不知道」。而洪姓证人也表示,2018年10月底曾到看守所探视梁嫌,当时他眼神涣散、注意力明显不集中,问他也无法回答完整犯案过程。

根据台大医院鉴定结果,梁嫌身体、神经、脑波并无特别异常,但其整体智力为中下程度,且物质使用障碍为中度,有因使用毒品而引发精神病症情形,而该症状在毒品药效退去后即会逐渐恢复。此外,院方还在梁嫌的毛发中发现安非他命、恺他命、卡西酮类物质阳性反应,推测应是在服用卡西酮类毒品后出现类似思觉失调症病征

高院法官审酌,梁嫌有反社会人格特质,且过去未曾有失忆情形,此次完全不记得弑母过程,应与药物滥用有关;另虽梁嫌从不曾谈论弑母细节,但对于犯案前后情形又可描述些许印象,因此认定梁嫌要推拖、捏造失忆症可能性较低;且若梁嫌想以「诈病」方式躲避刑责,犯后需要靠大量谎言及模仿病症,衡量其教育及智能程度,其可能性也较低。

至于检察官主张,梁嫌施用毒品是「自行招致」,依法应不适用减刑。但高院法官认为,梁嫌过去曾有酒后闹事打人情形,但因本案遭逮捕时尿液中并未验出酒精反应,其过去也无因施打毒品后出现暴力行为案例;且梁嫌吸毒时并不知悉自己所用毒品为何,可能遭毒贩掺入卡西酮类毒品而不自知,进而引发急性精神病症,且梁嫌也无足够资讯预测自己施用何类型多种毒品、多少数量会出现精神病症,其无杀母动机,也无证据可显示是「故意吸毒」让自己陷入无意识状态而杀人;因此法官认定,检方主张「自行招致」并无理由,驳回上诉改判梁嫌无罪。

▼梁嫌二审时逆转改判无罪,并责付桃园市卫生局。(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