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下妈妈头丢窗外!桃园逆子弑母37刀下周将获释 高院急开庭押人

图文/镜周刊

高等法院8月20日将涉及弑母剁头案的梁姓逆子改无罪,当庭无保放人,引发社会哗然、骂声不断,当天检方立即以梁男另涉伤害案遭判55天确定,将他发监执行并随即对全案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史无前例在11天后打脸高院无罪判决,要求高院重审,由于梁男伤害案将于10月13日服刑期满,检察官向高院声请羁押梁男,不让他四处趴趴走引社会恐慌,高院订于10月8日开庭决定是否押人。

最高法院在9月29日火速将梁男弑母剁头无罪案撤销,在司法公信力日渐低落的时刻,终审法院收案11天内就将此一重大争议案件发回二审,稍稍缓和了各界批判司法的声浪,然而,这只是暂时的,目前已因另件伤害案入监服刑的梁男,即将在10月13日执行期满而出狱,检察官决定以梁男涉犯杀害直系血亲重罪,有羁押必要,向高院声请羁押梁男。

高院9月30日已收到最高法院将梁男弑母案发回的卷证,立即由电脑进行分案后,由古瑞君为受命法官,她将与审判长刘兴浪陪席法官林怡秀组成更一审合议庭,在10月13日梁男重获自由前开庭决定是否将他羁押。

本刊调查,检察官将循嘉义铁路警察遭逃票旅客杀害无罪案,被告一审获判无罪后仍遭羁押的前例,以梁男弑母涉及《刑法》杀人罪,刑度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被梁男涉犯的罪是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被告犯此重罪伴随高度逃亡的可能,而且梁男有明显精神症状,足认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请法院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3款规定羁押梁男,高院合议庭订于10月8日上午10时40分开羁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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