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弑母剁头12楼丢下 更一审大逆转改判无期徒刑!

桃园剁头弑母案,更一审判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梁姓男子2018年间吸食安非他命后与母亲争吵,竟将母亲头颅斩断后,从12楼住处社区中庭丢下,高院二审于去年8月间将他改判无罪,引发社会哗然。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于14日宣判,又改认定梁男有罪,改判无期徒刑。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8年10月18日,梁男晚间吸食安非他命后,精神不稳,与母亲发生口角,他最后拿刀追砍母亲,砍死母亲后还将头颅斩断,从12楼住处的后阳台丢下社区中庭。警方到场后,梁男情绪激动反抗对峙,最后被优势警力压制逮捕。而他被捕后精神亢奋、胡言乱语,一下说母亲不爱他,一下说有人歧视他,但对行凶动机交代不清。检方声请羁押获准,并依照「家暴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委请桃园疗养院鉴定,认为梁男犯案时的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明显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条第2项规定,将他判处无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时却出现大逆转判决。二审认为梁男吸食「卡西酮」类毒品后,「完全丧失」行为辨识能力,所以依照刑法19条第1项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去年8月间,二审改判决梁男无罪。判决出炉后引发哗然,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在9月间就火速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更一审于10月间接手,审理脚步极快,由于梁男对于案情、鉴定报告均无争执,对于延长羁押等等程序事项,也均无意见。全案于14日宣判,合议庭法官将他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