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孽子37刀剁断母亲头颅12楼丢下 高院羁押理由曝光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梁姓男子2018年间吸食安非他命后与母亲争吵,竟将母亲头颅剁断后,从12楼往社区中庭丢下,高院二审于8月间将他改判无罪,引发哗然。最高法院日前火速撤销无罪判决,发回更审。由于梁男即将于下周二出狱,高院更审合议庭今日上午召开羁押庭,最后裁定自梁男出狱后,继续羁押3个月。

▲桃园弑母断头案,梁男遭当庭裁定羁押。(图/记者林敬旻摄)

本案发生于2018年10月18日,梁男晚间吸食安非他命后精神不稳,与母亲发生口角,最后拿刀追砍母亲,砍死母亲后还将头颅剁断,从12楼住处的后阳台丢下社区中庭。检方依照「家暴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将他判处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梁男案发时已经「完全丧失」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所以8月间改判梁男无罪。而因为无罪,二审也不宣告监护、保护管束保安处分,直接责付桃园市政府卫生局;但梁男因另犯伤害案件,入狱服刑,刑期预计10月13日届满。

梁男的案件上诉第三审后,最高法院火速撤销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合议庭收案后,赶在梁男刑满前召开羁押庭。莅庭检察官指出,梁男犯下「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为本刑5年以上重罪,基于重罪逃亡的高度可能性,认为他有逃亡之虞;另外根据桃园市府卫生局于9月28日召开的专家会议评估梁男目前虽然精神状况正常,但因吸毒或喝酒有可能导致再度犯案,因此为了避免他危害社会安全,建请法院裁定羁押。

对检方说法,梁男回说「没有意见。」至于律师则答辩,因本案证据证词均已到案,且梁男于案发前有固定住所,所以并无勾串、逃亡之虞。此外,梁男先前与母亲、姐姐们均和睦相处,倘若不再吸毒或喝酒,应该不致再犯案;而梁男的2个姐姐也多次到监狱探监,表示对梁男并未放弃,故律师建请法院将他交保,责付姐姐或限制住居

合议庭随即预知休庭10分钟,并立即做出裁定。合议庭认为依照一审法院调查结果,梁男犯下「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为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确实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另外梁男经鉴定结果,认为他可能会因施用毒品或喝酒,影响其精神状况,因此若让梁男回归社会,可能会对社会再度造成伤害。因此合议庭审酌梁男的人身自由与对社会造成的伤害,裁定自10月13日刑满后,将他羁押3个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