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一下没什么」洋男电梯口乱摸少女 硬拗「性骚没猥亵」判3年半
▲一名在台打工的孟加拉籍男子对13岁女孩伸出狼爪猥亵得逞。(图/免费图库stocksnap)
一名持观光签在台打工的孟加拉籍男子巴布(音译),2018年6月在桃园某社区内从事清洁工作时,趁一名13岁女孩小美(化名)前往搭电梯时对她上下其手到处乱摸,事后虽承认犯行,但仅认为自己触犯性骚扰,否认猥亵行为。高等法院并不采信,最终依强制猥亵罪判他3年6个月徒刑,且服刑完毕后应驱逐出境。
判决指出,巴布学历仅有国小毕业,2010年开始持观光签来台打零工,前前后后已持续8年,2017年开始在桃园某社区从事清洁工作。2018年6月16日上午7时许,巴布在社区工作时见小美落单便尾随在后,趁她要走进电梯前突然伸手隔着衣服触碰她的胸部,小美惊吓后随即将巴布的手推开表示不愿意被乱摸,但巴布仍不停止,见小美孤身一人难以求助,竟不要脸的继续触碰她的臀部、外阴部、胸部等,猥亵得逞。后来因有其他住户返回社区,巴布深怕事机败露,才赶紧搭电梯逃离现场,小美事后因不甘受辱决定提告,检方则以强制猥亵罪起诉巴布。
法院审理时,巴布声称「只是摸一下没什么」,毫无悔意的态度令人发指,对此他还表示当自己伸手隔着衣服触摸时,小美随即拨开他手的行为不符合强制猥亵要件,只构成违反性骚扰防治法。但一审桃园地院认为,性骚扰防治法所述「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中的「不及抗拒」,是指被害人对性骚扰行为还没感受到性自主决定权遭受妨害,侵害行为即已结束,和刑法猥亵罪不一样。此案巴布明显让小美感到性自主权遭妨害,故依法应被判处3年6月个月徒刑,且服刑完后即驱逐出境。
二审高院则认定,巴布在触碰小美的过程中明显已被小美阻止,却得寸进尺继续强行抚摸,确实符合强制猥亵罪之条件,加上巴布事后毫无悔意,故维持原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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