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第8次..性侵17岁女模遭判4年 摄影师:我们是合意性交

▲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17岁的外拍女模特儿控诉,2014年10月认识彭姓摄影师,到2015年10月前共合作拍了7次内衣主题照片,但第8次到对方家中却被性侵,因此提告,不过彭男庭上供称,「2人是合意性交。」不过北院法官并不采信,15日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处彭4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这名外拍女模特儿2014年和彭姓摄影师认识后,截至2015年10月共拍了内衣、角色扮演的主题照片共7次,每次酬劳5000至6500元,对方还买欧洲机票说要外拍,不过到了2015年10月6日,却被带到对方位信义区的别墅性侵,因此提告,检察官调查后将彭男起诉。

不过彭姓男子法庭上否认性侵,「和女模特儿是合意性交。」但北院法官调查发现,女模被性侵后还传讯男友说「好想死,不知道该怎么办。」并在男友协助下,记下彭男车号等资料,被送回家时还去报案验伤,如果真的是合意,不会有这些行为,认定彭没有悔意,也没有和被害人和解,因此判处4年刑期。

● 《ETNEWS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0800-78899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