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还共同入镜? 外拍女模告摄影师败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方姓网拍女模特儿指控知名摄影姜震勇汽车旅馆替她拍照时,两度性侵她得逞,姜男因此被检方起诉;不过,由于证人表示方女警方赶到前神色自若,加上遭性侵后照样摆出性感姿势基隆地方法院判姜男无罪。

判决指出,姜震勇(55岁)去年8月在脸书上认识方姓网拍女模,去年9、10月间两度以约方女至北市华山艺文中心,担任社区大学教学摄影模特儿,每次给付3000元酬劳;第二次教学摄影结束后,又约方女到基隆市蔚蓝海岸汽车旅馆外拍。

方女指控,当晚8时、11时两度遭对方性侵得逞,她趁姜男上洗手间时离开房间,打电话男友求救并报警。不过,法官发现,方女供词前后不一,最初说她是在沙发睡着时性侵,后又称是在有意识状态被性侵,最后改口说是在「半睡半醒情况下遭性侵;此外,对于姜男是否曾对她口交,方女也是说法反复。

另据旅馆女服务生证称,方女在警方赶到前,穿着睡袍抽烟,还将脚跨翘在桌上讲电话,神情自若;警方赶来后,却突然变得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法院同时勘验两人发生性行为后拍摄的300张照片,其中有她只穿内裤趴在床上,与全裸的姜男共同入镜,作出拥抱或亲吻脸颊的亲密动作,看不出遭性侵害,法官因此判决姜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