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倒孕妇指侵逼口交 渣男没勃起求减刑...法官重判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潘姓男子去年6月凌晨尾随一名骑车孕妇,不但殴打、强盗财物,还以手指性侵、强逼口交,后因无法勃起而作罢;高等法院认为他这种随机下手的行为影响治安甚钜,重判潘男10年5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潘男是第四台外包商员工,判决指出,2016年6月26日凌晨1时,他骑车经过桃园市观音区某便利商店前,见被害人(简称A女)自便利商店购物后骑机车离开,便一路尾随。

后来A女行经一处产业道路,潘男伸手推挤她的机车,A女人倒地,潘男接着徒手殴打她的头部,抢走现金手机等、证件印章物品,见被害人颇具姿色,将她拖到空地欲性侵。

潘男强行将A女裤子脱至大腿处,先以手指性侵,后因无法勃起,强拉被害人的手帮他手淫,再扳开对方嘴巴企图口交,但还是无法勃起,仅将阴茎前端进入A女口中,最后将被害人抱到草丛弃置,骑机车逃逸。

开庭时,潘男辩护律师希望能获减刑,主张被告经济困窘,需独立扶养老父与2名幼子,在缴交学费压力之下徬徨无助犯罪,事后也将抢夺的财物归还被害人,而潘男也以没有把性器放进A女口腔作为减刑请求。被害人则证称,当时潘男「生殖器是软的」、没有射精

不过,法官认为潘男正值青壮,竟对于夜归妇女下手、强盗财物强制性交,造成当时已怀孕6月的被害人身心受创,其随机下手行为影响治安,危害甚钜,因此重判10年5月徒刑。